前三季度湖南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呈三大特点

发布时间:2017-10-20 稿件来源: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作者:

  前三季度湖南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086元,同比增长10.2%,比上半年高1.6个百分点;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81元,增长6.6%,比上半年低1.8个百分点。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,农村居民消费则呈“七增一减”格局。   

   前三季度湖南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情况 

  一、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较快,城乡消费比有所扩大 

  今年以来,湖南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与农村持平,加上城镇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明显强于农村,城镇消费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增速,也快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速。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17086元,同比增长10.2%,增幅比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增长高3.6个百分点。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,城乡居民消费比由2016年前三季度的2.11扩大至2017年前三季度的2.2∶1。 

  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持续升温 

  随着收入的持续增加,城乡居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,健康投资理念逐渐被居民家庭认同,医疗保健消费持续升温。前三季度,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284元和920元,同比分别增长24.4%和21.6%,增速均居八大类消费首位 

  农村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明显快于城镇 

  伴随着城镇化发展,农村地区的农用车、三轮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将升级换代,农村居民购买意愿明显增强。前三季度,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886元,同比增加87元,增长10.9%,比城镇居民增速1.3个百分点。其中,农村居民人均购买汽车支出202元,增长23.8%;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汽车支出666,下降1.9%。